欠債抵押將「一筆歸一筆」 買車買房僅限於「本約」

發佈時間: 2014-11-25 13:46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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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來源: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/整理報導 未來買車、買房如果貸款有福了!根據最新的修正定型化契約,抵押權擔保範圍僅限於「本貸款契約」,另外如果你是保人,也不怕借款人越借越多會害到自己的信用,遲遲取不到清償證明,現在得書面同意,銀行才會借給他,此修正將在2015年8月12日正式實施。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通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提「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」、「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」。為了怕民眾不了解,消保處還特別舉了兩個房貸常見的爭議。 案例一:小華(借款人)向甲銀行借新台幣500萬元,提供自己的房屋當作抵押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600萬元,並且勾選擔保債款的範圍包含借款、票據、保證及信用卡契約等債務。不過,小華雖然已經清償了500萬元,卻無法得到清償證明,主要是小華擔任小明信貸的連帶保證人,銀行要求必須清償完信貸,才可以給予清償證明、塗銷債權。 案例二:小華拿自己的房子,幫大哥大明向銀行借款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作為擔保,原本以為大明還完款,就可以拿到清償證明進行塗銷,沒想到大明還有其他的保證債務以及卡債,所以小華就沒辦法拿到清償證明。 最新規定:未來借款人或者第3人如果拿房屋抵押,就只限制「本貸契約」,以這兩個案例而言,如果要擴增到其他的擔保範圍,就必須要另外用書面同意。 不過配合銀行資訊系統的修正,金管會官員預計2015年8月12日才能正式實施,在這時間當中消費者想要採新規則簽訂契約,或者是否要溯及既往得看各家銀行的契約。 原文網址: 欠債抵押將「一筆歸一筆」 買車買房僅限於「本約」 | 好房網News |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16212285085.html